通知公告

关于促进会印章使用的严正声明 日期:2021-01-04 浏览:1500

中食药质安促字[2021]1号

 

关于禁止套印、刻制、使用促进会印章的严正声明

 

近日,本会发现有下属分支机构、合作单位在刊行文件、对外签署合同协议等时,私自套印、刻制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公章。现本会特此严正声明:

1、 本会只有实体印章,从未使用任何形式的电子印章。所有带有本会、下属分支机构名称的电子印章均为非法印章,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均与本会无关。

2、 促进会所有下属分支机构的印章均由总会保管并使用,所有私自刻印本会及分支机构印章的行为,一经发现,本会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3、 所有非法实体印章、电子印章,请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此后一经发现,本会将无条件撤销分支机构、合作单位的授权及相关协议,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特此声明!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1年1月4日


   关于促进会印章使用的严正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