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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初见成效 日期:2015-01-09 浏览:2023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通知的精神,促进全省“三品一械”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海西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积极贯彻落实该十二条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一、出台各项规定,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出台《促进福建省医药健康产相关发展的实施细则》,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起重大助推作用;出台《第二类医疗器械快速审批程序》,对列入快速审批的医疗器械的注册检验、体系核查及审评审批等事项予以优先办理,鼓励医疗器械创新性研究;出台《关于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推进物流现代化。同时,推进零售药店“四证合一”,2014年以来全省共换发新证8057家,换证率达100%。

  二、鼓励新药研发,做好药品注册监管工作。开展两次全省研发项目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药品研发动向。加大药品注册初审力度,对企业申报注册资料中发现的较大技术缺陷等问题进行审评。修订《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目前已正式完成并发布197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基本完成第一类医疗机构制剂专家审核定稿工作。

  三、积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2014年以来,已完成5家企业的兼并重组。

  四、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及互联网交易平台。推进物流现代化,允许省内外药品生产企业和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流通企业,委托具有第三方药品物流资质的企业储存、配送其生产经营的药品。

  五、积极争取对台先行先试政策。与总局多次沟通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进口准入政策,已取得初步进展。支持厦门对台交流先行先试,将质量体系考核、委托加工、注册现场检查等部分权限委托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入驻厦门的“三品一械”台资企业开辟“快速通道”。重点支持莆田市建设海峡国际医疗器械商贸城(ECO)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