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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评价工作,建立完善省、州(市)、县(区)、乡(镇)四级监测评价体系,切实提高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能力,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云南省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监测评价机构的职责分工,体系建设的要求、重点及实施步骤等,为全省监测评价工作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