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应对舆情开展“金日牌虫草菌丝体口服液”核查工作 日期:2015-01-24 浏览:1968

       2014年12月22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冬虫夏草保健食品”事件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厦门市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持有的“金日牌虫草菌丝体口服液”产品开展现场全面检查。对与该产品生产经营、广告宣传等活动有关的注册批件、申报资料、原料供应商审计、2014年批生产记录等资料进行审查,对生产现场、产品库存、产品留样等各个环节认真检查、核实,询问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全面核实查清该企业2014年以来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同时,要求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冬虫夏草产品企业进行自查。此项专项核查工作正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