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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习贯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 日期:2015-01-27 浏览:2015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统计行为,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学习贯彻《统计管理办法》。

  一是加强统计职能机构建设,严格执行《统计管理办法》关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明确承担统计职能的机构”规定,健全统计工作网络。

  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把统计工作纳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统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增强依法统计意识,提高数据质量责任感,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三是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要把统计信息化项目纳入本地本单位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四是做好统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的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加强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投诉举报、行政处罚、风险排查等运行态势的分析,既要进行事后分析,也要加强事前分析和事中跟踪分析,全面提高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力度。

  五是规范统计信息公开。要按照《统计管理办法》,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涉密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统计信息,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六是强化对《统计管理办法》的监督指导,建立完善统计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