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河北、贵州省部署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日期:2015-02-01 浏览:1906

河北省
  为打击疫区牛肉走私活动,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近日,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疫区走私牛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省商务厅等6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走私疫区牛肉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阶段(2015年1月1~31日)。督促经营者围绕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交易票据、牛肉品质等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二是检查阶段(2月1~28日)。全省各职能部门围绕经营者开展自查效果、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交易票据、牛肉品质及对肉类开展监督抽检等环节集中时间开展部门检查,凡发现不合格牛肉一律严查,对违法犯罪行为一律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联合检查阶段(3月1~20日)。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前两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化整治行动成效。

贵州省
  为加强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配合贵州省打私办开展疫区牛肉走私综合整治工作,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在全省范围统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围绕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的肉制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违反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食品经营者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及肉制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台账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

  通过对肉类批发市场、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销售的肉及肉制品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巡查、抽检、案件查处等工作措施,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肉与肉制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