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秘书长聘任决定--黄新望 日期:2021-07-21 浏览:1108
为进一步拓展促进会业务工作,根据《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秘书长办公会推荐、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促进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聘任黄新望为促进会秘书处专职副秘书长。
本决定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1年7月15日
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促进会业务工作,根据《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秘书长办公会推荐、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促进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聘任黄新望为促进会秘书处专职副秘书长。
本决定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