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日期:2023-03-20 浏览:829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食药促进会《章程》及《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收取本年度会费。会费的收取是保障中国食药促进会能够正常运行并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请各会员单位给予理解和支持,按时、足额缴纳。逾期未缴的单位将视同自动退会。

请各会员单位参照会费标准,于当初批准入会时间的前一个月内缴纳2023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人民币30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人民币20000元/年;

3、理事单位:人民币10000元/年;

4、会员单位:人民币5000元/年。

 

二、缴费方式

1、使用汇款缴纳会费的单位,请按以下账号汇付:

收款单位: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基地支行

账号:0200151819100095482

2、使用支票或现金缴纳会费的单位,请直接交到中国食药促进会秘书处。

 

三、说明事项

1、转账方式缴纳会费的会员,请公对公账户打款,内容摘要注明 “会费” 。

2、收到会费后,我会将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电子票据,并发送至企业预留联系人邮箱,请注意查收。

3、对已缴纳会费的会员企业,我会将重新核发注明有效期的电子证书、牌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昕龙;陈秋博

电话:010-62484982

手机:13910325270;13501263313 

邮箱:FDSA@fdsa.org.cn

官网:www.fdsa.org.e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2号食品科技大厦3层


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pdf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