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撤销分支机构资格的公告 日期:2023-03-23 浏览:618


中食药质安促字[2023]20号

关于撤销分支机构资格的公告 

经考核,下列4家分支机构,未按中国食药促进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函〔2022〕19号)的要求,经中国食药促进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撤销下列4家分支机构资格并报民政部备案,具体名单如下:

1. 传统中医药质量及健康专业委员会

2. 健康产业分会

3. 研发与转化服务专业委员会

4.直播与短视频分会

以上被撤销的分支机构自公告之日起,不得再以中国食药促进会及原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印章及牌匾一律作废。

特此公告。

 

关于撤销分支机构资格的公告.pdf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