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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香型白酒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发布 日期:2021-06-30 浏览:968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修订的饮料酒、白酒相关国家标准《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新国标增加了董香型、馥郁香型、兼香型等白酒定义,修改了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凤香型、米香型等白酒定义,通过“通俗易懂”的表述明确了以“粮谷”为核心的通过传统固态发酵工艺生产的“粮食酒”概念,为白酒行业设置了更高的准入门槛,对整治低端酒乱象,推动良币驱逐劣币,弘扬我国白酒传统固态发酵工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我国白酒最典型代表的浓香型白酒,对推动中国各香型白酒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场份额连续多年居于白酒总量的68%以上,而在国家名酒名录中也呈现绝对的香型优势。不过,浓香型白酒依然占得白酒市场“大半壁江山”,但近年来市场份额已明显下滑,随着白酒行业的理性和高品质市场发展趋势,浓香型白酒也面临诸多挑战。
      虽然我国的浓香型白酒生产工艺具有几千年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的生产技术更加趋于规范,不过由于浓香型白酒不同地区风味差别很大,操作工艺参差不齐,特别是近几年来跨香型创新融合,一香为主多香复合界限把握不准,加之产品标准约束范围大,在酿造过程中,又无统一操作规范标准要求,导致个别浓香型白酒主体风格不明显。而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技术要求也越来越精,各操作工艺流程必须规范化,在一定范围内保持高度的统一和协调,以推动和保障浓香型白酒生产的科学化、标准化。
      由中国食药促进会发酵食品专委会提出,涡阳县酿酒研究所、湖南雅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金醉福酒厂、沈酒集团有限公司、长垣市食品发酵研究院、衡水七喜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及张金修、胡顺开、杜新勇、金秋龙、沈鸿林、杨子良、刘长青、黄新望、张武举、韩英、林东、席玉、王永亮、王金亮、刘健,杨磊等专家参与起草的《浓香型白酒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团体标准,于2021年6月25日由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批准发布了,标准编号为T/FDSA 015-2021,自2021年7月25日起实施。该标准得到酒界泰斗赖高淮,中国酿酒大师赖登燡、李家民,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邱树毅教授,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安全与追溯分会原标委会主任刘敏,四川省酒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川酒研究院院长赵金松,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杨涛教授等专家的指导和审查。
      《浓香型白酒生产技术操作规范》是根据浓香型白酒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特点,同时结合浓香型白酒生产企业以及相关专家多年生产管理经验, 从基础措施要求、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的选取和验收、生产关键过程控制等多方面进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最大化找到各地域浓香型白酒生产工艺的共性,形成了此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特点,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必将推动我国浓香型白酒生产工艺的规范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