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建设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专家审定,《智慧健康食堂建设运营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我会批准该团体标准立项。
请参与制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期保质完成标准制定。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黄新望 010-62484982
邮 箱 FDSA@fdsa.org.cn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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