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直播与短视频行业从业者税务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1-11-29 浏览:1000

各有关单位:

2021年9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规范工作,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通知》有关要求,做好会员单位服务,积极引导直播企业和网络主播个人合法合规纳税,中国食药促进会直播与短视频分会根据直播企业和网络主播的实际需求,拟定于2021年12月开始举办多场税务培训及宣传活动,以切实提高行业从业者的能力水平和管理素养。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主办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直播与短视频分会

协办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电商工作委员会

中国电子商会社交新零售专委会

支持单位:

北京浩信德霖税务师事务所

北京秉理律师事务所       

承办单位:

京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授课专家

蔡老师: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专业、企业管理学双学位硕士研究生,首批北京市税务系统领军人才,具有律师资格证、注册税务师证、会计师证,从事多年基层税务工作,先后从事过征收大厅,管理所,风险评估、货物和劳务、征管等各部门工作,参与各类具体涉税案件的检查和处理,具有丰富的税收实践经验,熟悉各项业务的涉税风险和监管程序。

代老师:法国里昂大学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首批中国人民大学杰出青年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实教处副处长,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体育产业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国与法语国家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中青年税收学会理事,中国行为实验经济学论坛常务秘书长,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家,曾挂职北京市地税局稽查处副处长。 

张老师:中国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税务师协会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陕西省纳税筹划研究会高级会员,曾任某5A级税务师事务所高级技术合伙人,中道财税&焦点财税——特约咨询师,负责重点客户的税务咨询事项及税收筹划。

程老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供职于某大型央企、省国有龙头骨干企业,深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二十余年,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工作,曾作为税务专家出任虚开增值税发票刑事诉讼案件顾问团成员,目前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财税咨询服务,具备丰富的财税风险管控实战经验。

三、培训内容

(一)《直播与短视频行业税收现状及稽查案例分析》

1、直播与短视频行业税务监管政策解读;               

2、大数据稽查或引发行业风险集中爆发(探讨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的影响);

3、税务稽查的程序与工作规程;

4、直播与短视频行业重点税务稽查点识别;

5、税务稽查应对策略与风险防控;

6、直播与短视频行业税收执法案例分享。

(二)《直播与短视频行业财务合规核算与税务健康管理》

1、直播与短视频行业财务合规核算的现状及风险披露(三个层面: MCN 机构、网络主播个人、供应链企业等);

2、直播与短视频行业财务合规核算的必要性(对税收的影响等)和基本原则;

3、直播与短视频行业主要涉税事项、环节及重点税种分析;

4、行业税收管理与税务风险控制的方法。

(三)《直播与短视频行业税收筹划的利与弊、道与法》

1、直播与短视频行业税收筹划的现行手段与方法的风险;

2、什么是税收筹划?利弊如何权衡?

3、直播与短视频行业税收筹划的“道路”在哪里?“法律”的底线在哪里、边际如何控制?

4、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合规税收筹划案例分享。

四、培训对象

1、从事直播与短视频行业的相关企业和人员;

2、MCN机构负责人及财税负责人;

3、直播供应链企业负责人及财税负责人;

4、网络主播个人。

五、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每月1-2期班

地点:北京、广州、杭州

(开课时间与地点会根据疫情防控实时情况,做出相对应的调整。)

六、收费标准

1、企业:5980/人(含场地、培训、资料、其他自理,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开课成本变动,收费标准亦随之调整);

2、中国食药促进会会员单位:2980/人(内容同上)

七、收款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丰支行

账   号:0200 1518 1910 0095 482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手机:15510553999(微信同号)

电子信箱:64848343@qq.com

 

 

关于直播与短视频行业从业者税务培训的通知.pdf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直播与短视频分会

                         2021年11月26日